現(xiàn)在的自然災害非常的多,很容易給家庭帶來損失,那么個人物品被自然災害損壞怎么處理呢?接下來小編為您介紹。
最近幾年的自然災害給人們帶來的家庭物品損失不少,這些是損失是需要及時向政府報備的,需要賠償?shù)?,具體介紹如下:
自然災害沒有加害人,沒有責任主體,不產生賠償問題。例如,在街上行走,市政部門留下一應予清理而未予清理和防范的危險物,導致從此路過的人受傷或死亡,應予賠償,而在山間行走,一滾石自然墜落,導致山下行人受傷或死亡,無從追償,沒有賠償問題。
像臺風、暴雨、地震之類的災害,更屬于非人為的不可抗力,由此帶來的人員和財產受損,沒有賠償問題。但政府方面會實施救援,社會各界會施以援手,這屬于救濟而非賠償。
但是,如果參加了商業(yè)保險,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,在合同范圍內的可以賠償。這里面有各種情形,但前提是交了保費,有參保合同。?參保方要有付出,承保方也要反復掂量什么情形可保,保到什么程度。
比如,農作物方面的保險,如種植方參保了,農作物在生長期間,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,收獲量的價值或生產費用遭受損失,可由承保方賠償。
由于天有不測風云,我國自然災害頻繁,很難預見,而農田的情況也很復雜,例如水利設施狀況差異很大,最終會導致災害程度不一,還有病蟲害發(fā)生等等,如果賠付額高,農民就會放棄防災減災,如果賠付額低,農民一年損失可能幾年都補不回來。如何定損、農民是否愿意參保、保險公司是否愿意開展業(yè)務,都是一個問題。
現(xiàn)在已經有些政策,保費由國家財政出大頭、地方財政出中頭,農民出小頭。例如某種農作物,一畝出保費20元左右,一旦確認受損到一定的程度,由承保的保險公司按畝賠付300元到400元。這是最簡便易行的一種辦法。參見:《重慶試點給農作物上保險?財政支持4040萬》。各地情況不一,做法上也會各有不同,還要看是否在享受的劃定區(qū)域。
除了商業(yè)保險外,是不是由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害,就絕對沒有賠償,值得研究的問題也很多,特別在一些公共設施受損而導致的災害方面。